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力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管理規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違紀處分程序的若幹規定(試行)》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申訴,是指學生對學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權益的處理、處分決定不服或有異議,向學校提出對該決定進行複查的意見和要求。
第三條本規定适用于本校接受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按照全日制管理的成人業餘專科學曆教育學生和其他在校學習學生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 本辦法适用于學校給予學生本人的下列處理或處分:
(一)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處理;
(二)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規或制度規定可以提出申訴的事項。
第五條 學生對同一處理或處分的申訴,以一次為限。
第六條 學生要堅持嚴肅、認真、誠實的原則提出申訴;學校應堅持公開、公正、實事求是和有錯必糾的原則處理學生的申訴。
第二章 申訴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委員會”),負責受理學生對處理、處分決定不服或有異議提出的申訴。申訴委員會接受學校黨委的領導和指導。
第八條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須由17人以上的單數個數的委員組成,主任委員由主管學生工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黨政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團委)、總務處等部門相關負責人、法律顧問、及申訴申請人所在二級學院以外的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共同組成。必要時可另行聘請校外法律或教育專家參加。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不能是同一事件的當事人。
第九條 申訴委員會職責包括:
(一)受理學生申訴;
(二)書面審理申訴申請人的申訴,進行必要的取證;
(三)作出申訴處理決定,将正式申訴處理結果送達申訴申請人;
(四)制(修)定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工作相關文件與規範。
第十條 申訴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處,負責接收申訴申請書,處理申訴委員會日常事務和檔案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學生處處長兼任。
第十一條 研究處理申訴事項應召開申訴委員會會議。任何決定必須經過半數以上委員同意方可通過。申訴委員會辦公室應将不同意見記入會議記錄。
第三章 學生申訴工作程序
第十二條 學生對學校(院)及相關部門的處理、處分決定不服或有異議的,在收到處理或處分決定書、告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向學校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詳見附件1)。提出申訴的可以是學生本人,也可以是被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時,學生本人必須填寫《學生申訴委托書》(詳見附件2)。
第十三條 學生提出申訴時,應當向申訴委員會辦公室遞交書面的申訴申請書,并附上學校(院)及相關部門作出的處理或處分決定書(複印件),以及申訴申請人認為有必要的相關證據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訴的,應将申訴委托書和上述材料一并遞交。申訴申請書應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訴申請人的姓名、所在學院、班級、學号及其他基本情況;
(二)申訴的事實、理由及申訴的要求;
(三)提出申訴的日期;
(四)申訴申請人簽名。
第十四條 對學生提出的申訴,申訴委員會辦公室應在接到書面申訴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内,區别不同情況做出如下處理:
(一)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且在申訴期限内的,予以受理,填寫申訴處理通知書(詳見附件3),并送達申訴申請人;
(二)在申訴期限内提出,但申訴材料不齊備,填寫申訴處理通知書,并送達申訴申請人,限3個工作日補正。申訴申請人補齊材料之日為申訴受理之日。逾期未補正的,視為自動撤回申訴,不再受理該申訴;
(三)超過申訴期限的,不再受理該申訴,填寫申訴處理通知書,并送達申訴申請人;
(四)申訴主體、申訴事項或申訴次數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不予受理,填寫申訴處理通知書,并送達申訴申請人。
第十五條 對決定受理的申訴,申訴委員會辦公室應在接到申訴申請書的5個工作日内,啟動申訴的處理程序,并在接到申訴申請書的15個工作日内作出申訴處理決定。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内作出結論的,經申訴委員會主任委員批準,可再延長1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 申訴委員會對涉及學生申訴的事項,有權進行查詢和調查。申訴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如有充分理由認為申訴委員會的教師或學生代表(委員)對其申訴結果将産生不利影響時,可以申請該代表(委員)回避。同時申訴委員會應補選與回避委員同等身份的委員。
第十七條 對決定受理的申訴,申訴委員會應當對申訴進行複查,複查一般以書面審查為主。
必要時,申訴委員會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對有關問題進行複查:
(一)向申訴申請人和有關部門及人員詢問,要求申訴申請人和有關部門及人員作進一步書面說明或提交證據材料;
(二)自行組織調查;
(三)其他必要的方式。
第十八條申訴申請人在申訴委員會作出複查結論之前,可以撤回申訴申請,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詳見附件4)。申訴委員會收到撤回申訴的申請後,申訴處理程序終止。
第十九條 申訴委員會對申訴進行複查後,應根據不同情形作出複查結論:
(一)原處理、處分決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确鑿、依據明确、定性準确、程序正當的,維持原處理或處分決定;
(二)對原處理、處分決定有異議,認為原處理、處分決定的事實、依據、程序等存在不當的,可以作出建議撤銷或變更的複查意見,提出新的處理、處分意見建議,交學校(院)及相關部門審議小組研究,并應在申訴委員會給出變更建議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重新作出決定,或提交校長辦公會作出決定。
第二十條 申訴期間,原處理、處分決定不停止執行。但申訴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可以建議學校(院)及相關部門暫緩執行處理或處分決定。
第二十一條 複查結論作出後,由申訴委員會辦公室将複查結論返回學生所在二級學院,由其負責在1-3個工作日内送達申訴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送達方式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本人簽收;
(二)委托代理人簽收;
(三)按申訴書通訊地址通過郵政EMS郵寄并在校内公告。
第二十二條 維持原處理、處分決定的複查結論或重新研究作出的決定為學校的最終處理意見。學生對複查決定或重新研究決定仍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複查決定書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二十三條 自處理、處分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學生未在申訴期内提出申訴或提出申訴後又撤回申訴,視為放棄申訴,學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與所放棄申訴權利相關的申訴。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中所稱“以上”除明确包含關系之處,均包括本數。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期施行。2009年10月10日印發的《學生校内申訴管理規定》(試行)和2017年修訂的《學生校内申訴管理規定》(試行)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1:
學生申訴申請書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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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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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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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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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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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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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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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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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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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理、 處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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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理由及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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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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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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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年 月 日 |
接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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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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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學生申訴委托書
委托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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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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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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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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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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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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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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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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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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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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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權限 |
(說明委托被委托人處理的事項,如代理申訴、接收複查結論或重新研究決定) |
被委托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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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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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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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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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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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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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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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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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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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簽字:委托時間: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簽字:受委托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3
學生申訴處理通知書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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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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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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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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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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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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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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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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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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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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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結果 |
( )予以受理 |
( )申訴材料不齊備,限期補正(3個工作日),逾期未補正的視為不再申訴。 補正材料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時) |
( )不予受理 |
不予受理理由 |
( )超過申訴期限 |
( )申訴主體/事項/次數不符合本辦法規定。具體原因: |
處理單位 |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辦公室 |
經辦人: 年 月 日 |
受理單位 |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 |
經辦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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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此表一式兩份,一份交學生,一份由申訴處理委員會備案存檔。
附件4
撤回申訴申請書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
申請人:***,男/女,學号:, *族,****學院**班,家庭住址:,聯系方式:13****
被申請人:****審議小組
請求事項:
請求準予申請人撤回對****違紀處分的申訴。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被****審議小組給予**處分的申訴已由您受理。現因……,故申請人根據《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學生申訴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申請撤回申訴,望批準!
此緻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件5
學申委字〔202*〕第*号
關于對***同學申訴的複查決定
申訴人***,性别,學号********,****年**月出生,****學院**級****專業學生,****年**月**日受到****的紀律處分/****處理。因申訴人對處分/處理不服(或有異議)于**月**日提出申訴申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按照申訴辦法對其申請進行鑒别,并于**月**日受理該申訴。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采用了書面審查和**方式進行複查,複查後認為原處理、處分決定:(根據情況不同選用以下内容,兩者不得同時選用)
1.事實清楚、證據确鑿、依據明确、定性準确、程序正當,因此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決定維持原處理或處分決定,即給予你**處分。
2.事實/依據/程序存在**不當的問題,因此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建議撤銷原處理、處分決定(或變更原處理、處分決定),建議重新取證/找準依據/依照程序進行處理、處分(或變更為**處分),以**審議小組的研究決定為準。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
**年**月**日
附件6
學生違紀處分申訴複查結論簽領回執
今收到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送來**同學因****行為受到****處分的申訴複查決定**份,文件日期:****年**月**日。
簽 收 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被處分人/委托人拒絕簽收時:(示例如下)
鑒于被處分人/委托人拒絕簽收其申訴複查結論,故采用見證送達。
見證人簽字:見證送達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送達方式情況說明:(示例如下)
1.因受處分學生已離校,送達人員于****年**月**日利用郵政EMS郵寄送達,簽收日期為****年**月**日**時。
2.因學生無法取得聯系,送達人員将情況報告學校,學校于****年**月**日利用學校網站****欄(或其他方式)對該生的處分進行了公告,于****年**月**日視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