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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學生獎勵辦法(試行)

發布日期:2020-11-07   點擊量:

 第一章

 

    第一條 為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屬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北京市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文件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獎學金

    第二條 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

    第三條 獎學金類别與獎勵标準

獎勵類别

獎勵标準(學年)

評選部門


國家獎學金

8000

學生處、各二級學院

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

學生處、各二級學院

學校獎學金

一等獎學金3000

學生處、各二級學院

二等獎學金1500

學生處、各二級學院

體育專項獎學金

3000

通識教育中心體藝教研室


第四條 獎勵範圍: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評選範圍為具有我院學籍的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年級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範圍為全日制學生中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生。體育專項獎學金獎勵對象為具有體育特長的一年級學生。

第五條 獎學金評審要求及流程見《球王会体育官方app獎學金評選辦法(試行)》,體育專項獎學金評審要求及流程見《球王会体育官方app體育專項獎學金評選細則(試行)》。

第三章 先進個人與集體獎勵

第六條 先進個人與集體獎勵用于獎勵德行好、在學習、生活、班級建設等方面表現優秀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

第七條 先進個人與集體獎勵類别與獎勵标準

獎勵類别

獎勵标準

評選部門

學習進步獎

證書及獎品

各二級學院

校級優秀畢業生

證書及獎品

各二級學院

北京市級優秀畢業生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

校級優秀學生幹部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各二級學院

北京市優秀學生幹部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各二級學院

校級三好學生

學校一等獎學金

學生處、團委

院級三好學生

學校二等獎學金

各二級學院、團總支

北京市三好學生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團委

優秀宿舍長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

先進班集體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團委

文明宿舍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

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獎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科研管理處

第八條 獎勵範圍:具有我院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各學生宿舍和各學生班級。

第九條 先進個人與集體獎勵評評審要求及流程見《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先進個人與集體評選辦法(修訂)》

第四章 共青團工作與活動獎勵

第十條 共青團工作與活動獎勵主要用于激勵青年學生凝聚在團組織周圍緊跟黨走,積極參加團組織建設和團學活動,于每年“五四”前後開展,簡稱“五四”評優。“五四”評優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真正達到樹立典型、教育青年和促進團的建設的目的。

第十一條 共青團工作與活動獎勵類别與獎勵标準

獎勵類别

獎勵标準

評選部門

五四紅旗團總支

證書及獎品

團委

五四紅旗團支部

證書及獎品

團總支

專項先進集體

證書及獎品

團委

優秀學生分會

證書及獎品

團委、學生會

三德四有“社管青年”(五四标兵)

證書及獎品

團委

優秀團務工作者

證書及獎品

團委

優秀團幹部

證書及獎品

團委

優秀團員

證書及獎品

團委、團總支

創新創業活動項目優秀參賽選手

證書及獎品

學生處、團委

社會實踐先進個人

證書及獎品

團委、團總支

優秀青年志願者

證書及獎品

團委、團總支

專項先進個人

證書及獎品

團委

團學活動優秀指導教師

證書及獎品

團委

第十二條 獎勵範圍:适用于我院全體注冊學生團員、專兼職團幹部及各基層團組織,一般于每年五四期間開展。

第十三條 共青團工作與活動獎勵評優評選條件、比例和程序根據每年上級團組織工作安排和學院團委安排進行。

第五章 競賽類活動獎勵

第十四條 競賽類活動獎勵用于獎勵品行端正,以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名義在競賽中取得突出成績或重要榮譽的在校學生、指導老師、團隊和單位。

第十五條 獎勵類别:獎勵類别分為學科競賽類活動獎勵、創新創業類競賽類活動獎勵、文化藝術類競賽類活動獎勵、體育比賽競賽類活動獎勵、社會實踐志願服務類競賽類活動評選獎勵五大類。

第十六條 競賽類活動等級分類

(一)國家級競賽類活動

(二)省(部)級競賽類活動

(三)其他競賽類活動

(四)校級競賽類活動

第十七條 競賽補貼

競賽期間參賽教師補貼按照财務差旅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獎勵标準

學院對競賽類活動項目獲得獎項的師生給予獎金獎勵。對參加校級競賽類活動項目獲得獎項的學生給予獎品獎勵。

競賽參賽團隊獎勵标準(每項次)

獲獎等級

最高獎(元)

次等獎(元)

第三等獎(元)

第四等獎(元)

優秀組織或優秀團體獎

國家級競賽類活動

5000

3000

2000

1500

1000

省(部)級競賽類活動

3000

2000

1500

1000

其他競賽類活動

2000

1500

1000

500

500

同一項目多次獲獎,按最高級别标準獎勵,不重複計算。單個學生參賽獲獎時,獎勵金額标準按上述對應級别的30%進行計算。單項比賽中參賽隊伍不足十支的獎金額度按照70%核定。每個賽項獎金由參賽組織方根據學生分工和工作量分擔情況進行分配。獎勵經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審批後報學生處支出。競賽類活動獎勵評選時間一般在每年年底,具體評審要求及流程見《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學生競賽類活動管理與獎勵辦法(試行)》。

第六章 其他獎勵

第十九條 其他獎學金。學院各部門及各二級學院通過工作溝通、校企合作等方式獲得的社會捐贈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獎勵等獎勵項目,由捐贈争取單位和捐贈方或企業方根據當年實際情況制定評選條件、等級和獎金金額等評選标準并報學生處備案,學生處根據備案資料給獲獎學生頒發榮譽證書。

第二十條 專項獎勵。學院對未包含在上述獎勵之中的在與學院建設相關的重大事項、重大任務或特定專業領域做出突出獻的有關學生集體和個人實施的專項獎勵。

專項獎勵實行一事一報,由做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所在二級學院提出,報學生獎勵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後,報院長辦公會審議。

對受到專項獎勵的集體和個人,可頒發獎金、獎牌、獎狀和證書。專項獎勵獎金參考競賽類活動獎勵執行。

第七章 工作流程

第二十一條 組織領導

(一)成立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學生獎勵管理評審委員會,負責全院各類學生獎勵管理、認定與評審工作,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主任,成員包括黨政辦公室、教務處、科研管理處、學生處(團委、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武裝部)、思想政治理論教研部、财務與資産管理處、總務處和各二級學院負責學生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審議結果報院長辦公會讨論通過後執行。

(二)各二級學院成立學生獎勵評審小組,由二級學院主要領導擔任組長,成員由二級學院領導、團總支書記、教師代表、秘書、輔導員、學生代表等人員組成。

(三)各類獎勵評審的具體要求,見相關評審細則。

第二十二條 評審流程

在評審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甯缺毋濫”的原則,做到評選條件公開、評獎名額公開、評獎程序公開和評獎結果公開,實行二級學院級和學校二級公示制度。具體評審程序如下:

(一)學生根據本人表現,對照評獎條件,向所在班級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相應類别申請表,報輔導員或團總支書記。

(二)輔導員或團總支書記召集班級或團組織獎勵評審小組(應由教師學生共同構成),對提出獲獎申請的學生進行初評,在充分征求師生意見的基礎上二級學院獎勵評審委員會小組審核。

(三)二級學院獎勵評審委員會小組對班級上報的先進個人和集體獎勵初評名單進行統一評審,經評定的獲獎學生名單在系二級學院内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個工作日)。

(四)在充分征求師生意見後,二級學院将各類獎勵獲獎名單報送學生處。

(五)學生處對獎勵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後,一并報院獎勵評審委員會審定,并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第二十三條 校級學生組織直接參加校級獎勵項目評選,由學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在評審過程中,在同類評選項目上不重複獎勵。

第二十五條 獎勵方式

(一)根據評選情況,由獎勵評審委員會擇時召開表彰大會,向獲獎個人和集體頒發證書、獎金、獎品。

(二)對各類獲獎名單,由學院統一發文公布,予以表彰。

(三)對已經批準獲得獎勵的學生,在一年内若有違法或違反校規、校紀行為,或因道德品質方面問題而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将取消獲獎資格,追回已發證書、獎金、獎品。

第二十六條 獲獎個人和集體,凡發現有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等行為者,學院将撤銷其榮譽,追回已發證書、獎金、獎品,并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八章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原有其他學生獎勵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

  1.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獎學金評選辦法(試行)》

  2.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先進個人與集體評選辦法(修訂)》

  3.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學生競賽類活動管理與獎勵辦法(試行)》

  4.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體育專項獎學金評選細則(試行)》

     

     

      

     

     

    附件1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獎學金評選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第一條 為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文件的意見》、《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屬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北京市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年級在校生。體育專項獎學金獎勵對象為具有體育特長的一年級學生。

第二章 獎勵标準和申請條件

第三條 獎勵标準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發放;

學校一等獎學金獎勵标準為3000元,學校二等獎學金獎勵标準為1500元,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發放;

社會捐贈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獎勵标準由校方和捐贈方或企業方根據當年實際情況明确評選條件、等級和獎金金額;

第四條 申請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積極投身校園文化建設和學風建設中,評選年度内無任何違規違紀行為,未受到各級各類處分。

(五)熱愛所學專業,學習目标明确,考試考查課均無不及格科目。綜合考評成績均列班級前列。

(六)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原則上都必須位于班級前10%,思想政治理論課平均成績不低于80分;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國家、市級職業技能大賽或其他競技競賽項目中以個人名義獲得前三名成績,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若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别優秀,方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具體标準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産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産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争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赢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級别的特别優秀表現,在國家獎學金評審過程中也可作為突出表現提交相關材料。

(七)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為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生,生活簡樸,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

(八)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和校級獎學金。

(九)學校獎學金評選條件:

1.學校一等獎學金

學習成績特别優秀,在年級綜合量化排名前十名,學分績不低于85分;

2.學校二等獎學金

學習成績優秀,在本專業綜合量化排名前十五名,如第一名已被評選為“學校一等獎學金”,可在本專業内順延一個名次,學分績不低于80分;

學校獎學金評選中,同等條件下滿足第四條第六部分中的七條内容之一者優先考慮;

第三章 名 額 分 配

第五條 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由當年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下達。國家勵志獎學金分配名額根據北京市下達總人數和各二級學院實際家庭經濟困難生數量按比例确定。

第六條 各二級學院推薦國家獎學金名額比例:各二級學院學生總數<500人,推薦1名候選人;院系學生總數≥500人,推薦2名候選人。

第七條 校級一等獎學金名額:二、三年級學生總數的5%;

校級二等獎學金名額:二、三年級學生總數的10%。

第四章 評審機構和評審程序

第八條 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監督各類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各二級學院組織班級評審,負責本院獎助學金的審核和上報,學生處學生資助事務中心負責全校獎學金的評定、審核和上報等工作。

第九條 獎學金評審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其中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實行等額評審。

第十條 評審流程

(一)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國家資助政策、下達評選名額,提出評選要求;

(二)班級成立評選小組,具體負責本班級助學金評選工作;

(三)學生提交申請,并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四)班級審核通過後報所在二級學院審核,并在二級學院内公示最終評選結果,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師生意見,無異議後報送學生處複核,複核通過後報送院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後,公示最終評選結果,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五)國家獎學金候選人需參加“校内評審會”,校内獎學金需參加各二級學院組織的答辯會,答辯會評委由各二級學院研讨确定,并報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備案,原則上評委人數不少于5人;

(六)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獎學金評選結果,待正式批複後,學院進行表彰,發放證書和獎金;

第五章 資金發放、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 獎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所有獎學金應及時将發放至學生銀行卡中,不得趴賬、滞留。

第十二條 獲得獎學金的學生應切實用于正當的學習生活需求,若獲取獎學金後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被發現在評審中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将取消當年評選資格,停發或追回獎金。

第六章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實行)》同時廢止。

 

 


附件2

 

學生先進個人和集體的獎勵辦法(修訂)

為了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全面發展,拓展個性,使學生成為社會建設、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的合格人才,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對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新、身體鍛煉、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給予表彰和獎勵,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獎勵對象:具有我院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各學生宿舍和各學生班級。

第二條 獎勵類别、評選比例、獎勵對象、評選部門、獎勵标準

獎勵類别

評選比例

獎勵對象

評選部門

獎勵标準

學習進步獎

二年級學生總數5%

學習成績提高幅度較大

各二級學院

證書及獎品

校級優秀畢業生

不超過畢業生總數的10%

即将畢業學生中的優秀典型

各二級學院

證書及獎品

北京市級優秀

畢業生

不超過畢業生總數的5%

即将畢業學生中的優秀典型

學生工作處

證書及獎品

校級優秀學生幹部

在校生總數的3%

校、(院)系學生組織優秀幹部

學生處、各二級學院

證書及獎品

北京市優秀學生

幹部

按上級核定名額

起到表率的學生幹部

學生處、各二級學院

證書及獎品

校級三好學生

二、三年級學生總數的5%

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學生處、團委

3000

院級三好學生

二、三年級學生總數的10%

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各二級學院、團總支

1500

北京市三好學生

按上級核定名額

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學生處、團委

證書及獎品

優秀宿舍長

宿舍總數的10%

宿舍長中工作突出者

學生處、

證書及獎品

先進班集體

班級總數的10%

先進班級典型

學生處、團委

證書及獎品

文明宿舍

宿舍總數的10%

先進宿舍典型

學生處

證書及獎品

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獎

不超過畢業生總數的10%

即将畢業學生中的優秀論文設計

學生處、科研管理處

證書及獎品

第三條 評審時間

(一)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獎每年評選一次,時間定在每年六月份。

(二)其它先進個人和集體每學年評選一次,時間定在每年十月份。

第四條 學生個人獎勵評選基本條件

(一)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地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關心時事政治,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二)講文明、有禮貌,關心集體,積極主動完成黨、團組織交給的工作。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助人為樂,艱苦樸素,愛護公物,有良好的道德風尚。

(三)嚴格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無不良欠費行為,積極投身校園文化建設和學風建設中,評選年度内無任何違規違紀行為,沒有收到各級各類處分。

(四)熱愛所學專業,學習目标明确,考試考查課均無不及格科目。遵守課堂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上課、早操、晚自習出勤率均列班級前列。

(五)認真執行《學生“素質養成”項目實施方案(試行)》的相關規定,達到有關要求。

(六)積極參加社會工作、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通過大學生體育鍛煉标準。

第五條 學生個人獎勵評選基本條件

(一)學習進步獎

在評選年度内,學習态度端正,成績進步顯著,班級綜合量化兩學期排名比上一學年提高40%(含)以上,學分績不低于70分。

(二)校級優秀學生幹部

在評選年度内,擔任各類學生幹部滿一學期以上,積極從事健康有益的社會工作,積極配合學校的有關活動,熱心為同學服務,積極發揮在班級和相應崗位上的教育、管理作用,在同學中能夠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受到大多數同學的擁護。班級綜合量化排名前40%之内。

(三)校級優秀畢業生

在校期間獲得三次(含)以上的院級獎勵,畢業前能夠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五個學期班級綜合量化總評成績排名班級前20%之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優先考慮:取得大學英語四級(含)以上證書,計算機三級(含)以上證書,獲得三個(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在校期間曾獲得過省部級獎勵;在各類競賽中多次(三次以上)為學院争得榮譽。

(四)校級、院級三好學生

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品格高尚,作風正派;熱愛所學專業,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勤奮學習,成績優異,在學術研究、科技活動等方面有突出成績;積極參加“四進四信”“青年服務國家”“新青年學堂”等集體活動和社會工作,認真完成黨團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是注冊志願者,且經常參加志願服務,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在志願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優先考慮;積極參加“三走”等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且本年度體育考試成績合格者,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的身心素質。

(五)優秀宿舍長

能夠帶領宿舍全體成員團結互助、文明禮貌、積極進取,宿舍凝聚力強。宿舍全體成員無考試不及格科目,宿舍成員無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現象,未受到學院各種處分和通報批評。評選年度内,宿舍衛生檢查均在良好以上。班級綜合量化排名前40%之内。

(六)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獎

1、論文類 按期圓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任務。選題新穎,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立論正确,觀點新穎,結構合理,内容充實,計算與分析論證可靠、嚴密,思路清晰,條理清晰,邏輯嚴密,重點突出,資料翔實,語言流暢,結論正确合理,格式規範。 能熟練地綜合運用所學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一定的創新意識。外文資料翻譯通順正确,畢業論文創作全過程的信息化水平較高。答辯時概念清楚,語言表達準确,具備 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2、設計類 按期圓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任務。設計方案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設計說明書完備,設計方案較為科學,計算、實驗分析嚴密、正确,結論合理,數據可靠。藝術類設計版面及其它相應表現手段完整、規範,整體制作效果好。整個設計過程充分體現出作者科學嚴謹的工作态度和較強的動手能力。 答辯時概念清楚,思維清晰,能正确回答問題。畢業設計創作全過程的信息化水平較高。

(七)北京市優秀畢業生

在獲得院級優秀畢業生的基礎上依據“北京市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執行。

(八)北京市優秀學生幹部

在獲得校級優秀學生幹部的基礎上依據“北京市優秀學生幹部”評選辦法執行。

(九)北京市三好學生

在獲得校級三好學生的基礎上依據“北京市三好學生”評選辦法執行。

第六條 學生集體獎勵評選條件

(一)先進班集體

1.全班同學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思想。

2.全班同學能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同學之間能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學習,班風良好。全班學生均無違反校規校紀并受到學院處分。

3.全班同學學習刻苦、學習目的明确、學習态度端正。專業思想牢固,求知欲強。課堂秩序好,學習風氣濃,無考試作弊現象。課堂出勤率列全年級前列。

1)一學期開展了兩次以上的輔導員、任課老師、學生代表座談會。

2)一學期開展了兩次以上的與學習有關的主題班會。

3)一學期開展了一次以上的與學習有關的競賽活動。

4)對學習、思想等方面有困難的學生開展了幫助活動并且效果明顯。

4.全班同學堅持鍛煉身體,認真上好體育課,平均成績達到良好以上,體育測試達标率達到90%以上。

5.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的學生比例在同年級中名列前茅。

6.符合以下條件中的至少兩項:

1)學分績高于所在年級的平均值。

2)英語三級通過率高于所在年級的平均值。

3)計算機一級通過率高于全年級平均值。

4)宿舍衛生檢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

5早操、晚自習出勤率達到90%以上(僅适用一年級)。

(二)文明宿舍

1.宿舍衛生整潔。(1)牆壁天花闆幹淨、無污痕,無亂釘亂貼現象;(2)床鋪平整、潔淨,床上用品疊放整齊,床下鞋其他物品擺放有序;(3)地面、門、窗台及窗上幹淨,無紙屑、垃圾或物品;(4)室内其他物品擺放整齊有序;(5)桌椅擺放整齊,桌面整潔;(6)門口無堆積垃圾、雜物。

2.宿舍整體有風格,或溫馨、或高雅、或有專業特色、或有濃郁文化氣息。

3.宿舍建制完整,值日制度完善,成員尊敬師長,相處融洽。

4.宿舍嚴守安全秩序。(1)宿舍成員遵守作息制度,無晚歸,按時起床;(2)無喝酒、打麻将、抽煙現象;(3)宿舍内無私拉電線、網線、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4)無打架鬥毆現象。

第七條 在評審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甯缺毋濫”的原則,做到評選條件公開、評獎名額公開、評獎程序公開和評獎結果公開,實行班級、系級和學院三級公示制度。具體評審程序如下:

(一)學生根據本人表現,對照評獎條件,向所在班級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先進個人和集體獎勵申請表》

(二)輔導員召集班級獎勵評審小組并邀請部分任課教師,對提出獲獎申請的學生進行初評,在充分征求師生意見的基礎上确定獲各類獎勵的初步名單,經班級公示後(公示期不少于三個工作日),報系獎勵評審委員會小組審核。

(三)二級學院獎勵評審委員會小組對班級上報的先進個人和集體獎勵初評名單進行統一評審,經評定的獲獎學生名單在二級學院内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個工作日)。

(四)在充分征求師生意見後,二級學院将各類獎勵獲獎名單報送學生處。

(五)學生處對對獎勵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後,一并報學院獎勵評審委員會審定,并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審查表》。

第八條 校級學生組織直接參加院級獎勵項目評選,由學生工作處(或團委)負責組織實施。

第九條 在評審過程中,在同類評選項目上不重複獎勵。

第十條 凡參加校級評選的個人或集體,均應在學年度末上交申報材料,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要求和評選标準認真進行自評和總結,實事求是的做好相關數據的統計,并提供自評報告和參評的相關材料,先進個人提供800字左右文字材料,先進集體提供3000字左右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獎勵方式

(一)根據評選情況,由學院獎勵評審委員會擇時召開表彰大會,向獲獎個人和集體頒發證書、獎金、獎品。

(二)對各類獲獎名單,由學院統一發文公布,予以表彰。

(三)對已經批準獲得獎勵的學生,若有違法或違反校規、校紀行為,或因道德品質方面問題而受到系級及以上通報批評或處分的,将取消獲獎資格,追回已發證書、獎金、獎品。

第十二條 獲獎個人和集體,凡發現有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等行為者,學院将撤銷其榮譽,追回已發證書、獎金、獎品,并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處。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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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競賽類活動管理與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院獎勵工作和學生各類競賽類活動的管理,充分調動廣大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培養學生創新創業精神,提升學beat365在线登录研實踐能力,繁榮校園文化和學術科技,鼓勵學生在全國各類競賽中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進我院學科建設水平、教學科研水平和管理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推動我院教育事業的持續、穩定、和諧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原則:激勵先進、突出重點、協同推進、注重導向、歸口管理。

(一)獎勵在技能競賽、學科競賽、創新創業類競賽、文化藝術類競賽、體育比賽、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等各類競賽中取得重大成績并對學校地位和聲譽提升産生重要影響的個人、團隊和單位。

(二)對各類獎勵項目的獎勵标準統籌兼顧,綜合平衡。

第三條 獎勵對象範圍:以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名義取得突出成績或重要榮譽的在校學生、指導老師、團隊和單位。

第四條 獎勵類别分為學科競賽類活動獎勵、創新創業類競賽類活動獎勵、文化藝術類競賽類活動獎勵、體育比賽競賽類活動獎勵、社會實踐志願服務類競賽類活動評選獎勵五大類。

(一)學科競賽類活動獎勵對象包括:在由高等教育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學科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高等教育相關行業協會以及高等院校主辦或承辦,在某一學科或專業領域開展的如:民政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大學生人文知識競賽、大學生英語競賽等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并有一定參與面及影響力的國、省、市級賽事等比賽中獲得相應名次的。

(二)創新創業類競賽類活動獎勵對象包括:在“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創青春”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以及類似的由各行業協會(學會)組織的國、省、市級賽事中獲得相應名次的。

(三)文化藝術類競賽類活動獎勵對象包括:在各級宣傳、團委、民政、教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文化藝術類競賽及中文演講、辯論、舞蹈、曲藝、戲劇、聲樂、文學創作等比賽中獲得相應名次的。

(四)體育比賽類活動獎勵對象包括:在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北京市大學生運動會、團市委以及類似的由各行業協會(學會)組織的賽事如籃球、排球、足球、田徑、定向越野、武術、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素質拓展、散打等賽事中獲得相應名次的。

(五)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類競賽類活動獎勵對象包括:在各級宣傳、教育、團委、精神文明辦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活動評選中獲得相應成績的。

第五條 學校成立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負責審議學生競賽類活動的管理以及獎勵有關事項,由主管院領導擔任組長,成員包括教務處、科研管理處、學生工作處(團委)、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通識教育中心、财務處和各院系負責學生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團委,審議結果報院長辦公會讨論通過後執行。

(一)競賽類活動認定

參加競賽項目,拟參賽單位向相關職能部門提交參賽申請表(附件1)并附競賽通知以及培訓計劃,由相關職能部門初審後報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認定該競賽是否适用本辦法。

(二)獲獎認定

學校競賽類活動獎勵項目審定工作一般于當年121日前完成。每年11月,以參賽組織部門為單位,向相關職能部門提交上年10月至當年10月獲獎獎勵申請表(附件2),相關職能部門初審,其中創新創業類競賽類活動獎勵歸口學生處初審,學科競賽類活動獎勵歸口教務處初審,體育比賽競賽類活動獎勵歸口通識教育中心初審,文化藝術類競賽類活動、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類競賽類等活動獎勵歸口校團委初審,各職能部門将初審結果連同證明材料報學生競賽類活動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複審,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按照文件要求,給予統一認定。獎項的統計時間均以獎項證書或文件落款或作品發表時間為準;獎勵級别以獎勵文件、證書的落款單位或發文組織主辦單位為界定标準。未能及時申請獎勵的項目順延一年申請有效。

第六條 競賽類活動等級分類

(一)國家級競賽類活動

由國家政府部門主辦的各項競賽類活動。

(二)省(部)級競賽類活動

由省(部)政府部門主辦的各項競賽類活動或全國競賽類活動的省(部)級選拔賽。

(三)其他競賽類活動

由各類學會、協會、行指委等主辦的相關賽事。

(四)校級競賽類活動

由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審定的全校範圍的競賽類活動。

各類競賽活動實行目錄管理,逐步建立競賽類活動目錄,原則上每年增加一次。

第七條 競賽補貼

學院對參加競賽類活動的師生給予補助,對參加校内和校級競賽類活動原則上不予補助。

教師、學生在競賽期間補助标準按照《球王会体育官方app财務報銷管理辦法(修訂)》相關規定執行。學生在賽前集訓期間,各項費用實行包幹補貼,按20//人的标準給予補貼。

各類補貼經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審批後,報學生處支出。

第八條 指導教師課時認定按照教務處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競賽類活動獎勵

學院對競賽類活動項目獲得獎項的師生給予獎金獎勵。對參加校級競賽類活動項目獲得獎項的學生給予獎品獎勵。

競賽參賽團隊獎勵标準(每項次)

獲 獎 等 級

最高獎(元)

次等獎(元)

第三等獎(元)

第四等獎(元)

優秀組織或優秀團體獎

國家級競賽類活動

5000

3000

2000

1500

1000

省(部)級競賽類活動

3000

2000

1500

1000

其他競賽類活動

2000

1500

1000

500

500

同一項目多次獲獎,按最高級别标準獎勵,不重複計算。單個學生參賽獲獎時,獎勵金額标準按上述對應級别的30%進行計算。單項比賽中參賽隊伍不足十支的獎金額度按照70%核定。每個賽項獎金由(院)系根據學生分工和工作量分擔情況進行分配。獎勵經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審批後報學生處支出。

第十條 獲得獎勵的項目一經發現有剽竊、抄襲或弄虛作假等不端行為,全額追回因該項目所獲得的獎金,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 校級競賽類活動為球王会体育官方app、教務處、學生處(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大學生競賽類活動,獲得獎項的學生給予獎品獎勵。各(院)系為推進工作需要可設(院)系級競賽類活動獎勵項目,獲得獎項的學生給予獎品獎勵。校級活動

各職能部門原則上不再設立本文件規定獎勵項目之外的獎項,确因推進工作需要設立其他獎項的,按學校審批制度報相應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

各單位計劃組織參加的競賽類活動,原則上應在每年冬季放假前一個月内按照相關程序報批,否則,不予受理審批。經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批準後,在第二年春節開學前一個月内向全院公布。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競賽獎勵專項經費,根據各單位計劃組織參加的競賽類活動情況,每年年初預算,由學生競賽類活動工作委員會(學生處)進行統一申報。

第十三條 未列入本辦法各類競賽類活動獎勵範圍的獎項,原則上學校不予獎勵。确需新增的獎項,由所在單位申報,項目相關職能部門初審,提交學生競賽工作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院長辦公會審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有其他文件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學生競賽獎勵工作委員會所有。

 

  

 

附件4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

體育專項獎學金評選細則

為促進學校體育活動的深入開展,提高體育運動隊水平,根據《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學生獎勵辦法(試行)》有關要求,特制訂本細則。

  1. 評選原則

    體育專項獎學金評審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甯缺毋濫”的原則,做到評選條件公開、評獎名額公開、評獎程序公開和評獎結果公開;堅持綜合考察與專項考核相結合,做到嚴格審核,優中選優,激勵學生提高運動成績,創造佳績。

  2. 獎勵标準

    通過評審程序,被認定為球王会体育官方app體育專項獎學金獲得者的學生,一次性享受3000元獎勵。

  3. 評選範圍

    體育專項獎學金面向學院全體在籍在冊大一學生,每年評選510名候選人。

  4. 評選标準

    學院在籍在冊大一學生,須至少滿足以下三條其一:

    (一)在高中、職高或中專就讀期間,獲得田徑、籃球、足球或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

    (二)在高中、職高或中專就讀期間,在田徑、籃球、足球或健美操項目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三)具備田徑、籃球、足球或健美操項目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競技水平,熱愛體育事業。

  5. 評選程序

    每學年開學初,體育教研部成立球王会体育官方app體育專項獎學金評選小組,全面負責評審工作。評審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

  6. 發布通知

  7. 學生提交《球王会体育官方app體育專項獎學金申請表》

  8. 組織評審工作

  9. 公示評審結果

  10. 發放獎學金

  11. 其他說明

    獲得學院體育專項獎學金的同學,自動成為學院體育運動代表隊成員,接受學院有關學生體育運動代表隊員的管理,享受有關待遇。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長逸路188号180室

郵編:89516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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